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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分类:成人高考 | 更新时间:2021-08-13| 来源:教育联展网

2021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已发布,为方便考生报考,现将2021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整理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关于做好2021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毫不松懈,坚决守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线,做好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始建于1954年的独立设置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现为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第六条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东四环霄云桥外大山子方向800米右侧)。

邮政编码:100015

招生咨询电话:010-85305876(刘老师)

学院网址:www.bitc.edu.cn

招生信息网址:www.bitc.edu.cn/jxjyxy/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本校面向社会招生。招生对象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八条本校2021年招生专业: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等4个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北京市教委审批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为准。

第九条招生层次: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起专)

第十条证书类型:成人大专(业余)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学制:2.5年。

第十二条学习形式:业余时间、面授。

第十三条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及双休日。

第十四条上课地点:

第四章报名及考试

第十五条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中职(中专、职高、技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4.非京籍考生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

第十六条考试纪律:考生考试时要认真阅读《考场规则》,签署《考生诚信考试书》,诚信考试。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违纪舞弊者,依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第五章录取与复查

第十七条录取规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分专业、以考生的志愿顺序、按总成绩(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课加试成绩必须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专业调剂:录取结束后,专业录取人数不足20人的,原则上不开班。本校将取消的专业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备案。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联系考生校内调剂。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通知书:本校负责以快递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本校成人教育收费均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规定的北京市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执行。

文史类专业收费标准3.00元/学时,毕业前应修总学时不低于2000学时。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招生工作监督: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第二十三条防欺诈警示: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以本章程为准,任何降低标准、直接录取等行为,均属欺诈行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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